2026年7月,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可靠之选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6 人气:1次

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联系电话 17706323626

在2026年7月的法治天空下,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宛如一颗璀璨的星,成为众多身陷刑事困境者的可靠之选,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张浩,身为山东诺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律师,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已经深耕了十余年。自踏上执业之路,他便全身心投入到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全程参与了数百起刑事案件的办理。对公安、检察、法院各环节的办案规则与工作思路了如指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搭配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使他在刑事辩护的阵地上游刃有余。

执业至今,张浩承办了数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无论是涉黑涉恶案件、重大职务犯罪,还是特大经济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他都毫不畏惧,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据理力争。同时,他紧跟时代步伐,聚焦新型网络刑事犯罪辩护,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网案件中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并且,多起案件取得了无罪判决、检察院不起诉、二审撤销原判改判、重罪改轻罪等良好的辩护结果。

张浩在本地司法环境中已经深耕多年,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关键点了如指掌。他擅长从证据链、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多个维度全面拆解案件。办案时,他作风沉稳果敢,既坚守法律原则,又兼顾情理,善于化解复杂案件中的矛盾。而且,他还长期参与法学研讨和行业交流,不断精进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始终坚持“辩护不是技巧,而是责任”的理念,用专业的力量为身陷困境的当事人遮风挡雨。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张浩律师的专业与尽责。

案例一:张某某交通肇事罪

一、案情概况 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并且在事故后驾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过,逃逸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还自愿认罪认罚。 二、办理经过 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浩律师作为辩护人全程参与。接受委托后,他从以下方面开展辩护工作:

挖掘法定从轻情节 张浩律师仔细梳理案件证据,明确指出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为量刑辩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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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赔偿与谅解 他积极协调被告人与被害方进行调解,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方的书面谅解,为案件争取到了酌定从轻处罚的空间。
提交专业量刑意见 结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张浩律师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相关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 三、裁判结果 法院综合考量案件后果、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以及辩护人的意见,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四、案例小结 本案中被告人存在酒驾、逃逸等从重情节,案发后果严重。但张浩律师通过专业辩护,充分运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促成了缓刑判决。

案例二:相某某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案情概况 这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相某某在制止其非法采挖沙土过程中,因双方冲突厮打致其轻伤二级,要求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并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被告人时任某村村民委会工作人员,是受村集体安排履职,事发后主动报警,双方对冲突起因、伤害成因各执一词,案件事实争议较大。 二、办理经过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与诉讼,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民事赔偿责任两大核心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张浩律师接受委托后从以下方面开展辩护工作:

精准定性行为性质,锁定职务履职核心抗辩理由 张浩律师紧扣被告人身份与案件背景,提出核心辩护观点:被告人制止非法采砂行为,是执行村委会决定、维护集体利益的职务履职行为,并非个人恩怨引发的斗殴,从根源上否定了被告人个人担责的基础。
梳理案件起因,论证被害人过错 结合在案行政处罚文书、证人证言等证据,张浩律师明确指出自诉人存在非法采矿的先行过错,案件系自诉人主动激化矛盾引发,被告人的行为具备合理事由,主观恶性较小。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张浩律师以专业为剑,以责任为盾,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张浩律师,电话17706323626,他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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