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选潘京广这样靠谱律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6 人气:1次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在这复杂的婚姻矛盾漩涡中,人们渴望能有一位靠谱的律师来为自己排忧解难,而潘京广律师就是这样值得信赖的选择。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扎根于郑州市这片土地,为当地企业和群众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服务。他身兼多职,不仅是一名专职律师,还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参与辖区的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以及邻里矛盾调处工作。这使得他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的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和管城回族区区级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评议和合规审查,熟悉行政机关执法流程、审查标准与合规要点,能精准处理涉行政类法律事务。这种多重身份赋予了他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的执业律师。

在执业过程中,潘京广律师始终秉持着“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理念,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他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

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原告贾某和被告孟某在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然而,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进行了补偿,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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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京广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协助法院查明了关键事实。像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在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称他人赠与却无有效证据。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上,被告婚内出借的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还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后也有相应款项收回情况。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协议未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分割意见,款项往来双方对转账性质也无充分证据佐证。同时,因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未被法院认定过错多分。

最终,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在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在潘京广律师的努力下,最大程度为原告争取了应得的权益,如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已收回婚内债权原告也按比例分得相应金额,综合各项计算后,剩余款项也由被告支付给原告。

在郑州市的离婚纠纷处理领域,潘京广律师凭借专业的素养、丰富的经验和务实的作风,为众多当事人在婚姻困惑的迷雾中指明了方向,如果你在婚姻纠纷中需要帮助,不妨拨打他的电话13298351505咨询,让专业的他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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