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当各种劳动争议问题如乌云般笼罩在众多当事人心头时,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成为那拨云见日的光亮,全力以赴为人们的权益保驾护航!
刘爱玉律师执业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如今已是律所的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常年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不仅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更在法律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刘爱玉律师始终将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使命。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无论是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还是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她都能游刃有余。在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方面,她也能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展现出强大的实践操作能力。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刘律师有着诸多成功案例。就像之前有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案,职场中,“旷工辞退”常被企业当作管理“杀手锏”,但只要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不仅无法实现管理目的,反而要倒赔一大笔钱!很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因不懂法而陷入被动,而刘爱玉律师的介入,就是打破困境的关键。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刘律师全程代理此案并最终胜诉。
基本案情是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办案经过中,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重点从两方面突破:一是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相反,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二是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内容,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代理结果是法院全面采纳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最终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律师不仅在案件代理上成绩斐然,还在企业合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2026年7月,她将继续以专业和热情为人们的权益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