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2026年7月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7 人气:2次

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联系电话18638323299。

在当今商业活动频繁的时代,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而在河南新乡市长垣市,有这样一位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难题。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至今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她深耕法律领域多年,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该律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联系电话同样是1863832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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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乔姬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她不仅是专职从事合同纠纷领域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还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这一重要职务,同时还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

下面为大家分享宁乔姬律师处理过的一些典型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一:合伙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当事人:原告:何某;被告:安某、崔某、刘某、李某、蔡某 关键词:合伙纠纷、不定期合伙、解除合伙合同、合伙清算、重复起诉 基本案情 原告与五被告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采购口罩机经营。六人共同分两期出资支付设备货款,并共同约定分摊中介费用。后因设备出卖方未按约发货,合伙经营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多次要求各被告退还合伙出资款遭拒,遂提起诉讼。此前当事人间曾有相关关联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原告是否有权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 原告主张退还合伙款项是否成立及金额认定。 裁判要点 本案起诉被告、诉讼标的、案件事实均与前诉不同,不构成重复起诉; 合伙未约定合伙期限,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在合理期限通知后随时解除合伙合同; 法律未规定合伙人必须自行清算完毕才可起诉,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出资及剩余财产清晰的,法院可直接处理分割; 合伙中介费约定平均分摊,多支出部分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未退回的首期出资款待款项追回后另行处理,已退回留存他人处的二期出资款应予返还。 裁判结果 解除各方达成的口头合伙合同;部分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合伙出资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如果您在合同方面遇到了难题,不妨联系宁乔姬律师,相信她会凭借专业能力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863832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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