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7 人气:1次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2026年7月的法律舞台上,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以其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文章插图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的资质。他现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荣获泰安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自2016年起,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刘伦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众多经典案例。例如在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被税务局发现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而被采取强制措施。刘伦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作为于某某的辩护人。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相应的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不大。经他后期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刘伦的辩护思路是,于某某的行为虽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不应当被批准逮捕。客观上,于某某并非直接从事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其成立公司后一直从事物流行业,正常经营主要业务,只是根据某些客户的需要购买了部分发票;主观上,于某某购买发票并非为了进行抵扣,而是为了满足某些客户的需要,并非积极寻求犯罪;于某某的行为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其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

又如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前期在侦查阶段刘伦经过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成功让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其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伦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

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