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刑事辩护律师武乃文的联系电话是15909981818。
在新疆喀什地区的法律界,武乃文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他以诚信为本,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武乃文,男,汉族,1975年出生于四川省德阳市。自2003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3年的执业年限。他是新疆壹加壹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同时也是律所主任。不仅如此,武乃文律师还在行业内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曾任第四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第五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第十届新疆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地区分院人民监督员。他的这些任职经历,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
在其职业生涯中,武乃文律师多次获得荣誉。2017年、2022年、2025年分别被新疆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这些荣誉是对他工作的高度肯定。
刑事辩护是武乃文律师的主要业务,并且贯穿了他的整个执业生涯。他曾先后承办了喀什地区多起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例如兰某莲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案、李某华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在这两起案件中,办案机关采纳了武乃文律师的意见,最终被告人均无罪释放;还有刘某山涉嫌贩卖毒品罪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娇涉嫌贪污罪案,办案机关部分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证据不足,犯罪不成立。
以下是武乃文律师承办过的部分案件:
2006年,他在巴楚县人民法院承办兰某莲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一审案;2007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卡库扎·亨利、艾利·亚扎迪等外籍人员涉嫌走私毒品(海洛因20.7千克)罪一审案;2008年,在泽普县人民法院承办郑某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案;此后的多年里,他还陆续承办了冯某龙涉嫌故意伤害罪、陈某文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狄某文涉嫌交通肇事罪等众多案件。
如果您在喀什地区遇到刑事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武乃文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5909981818,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诚信的法律服务。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