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联系电话18690322089。
在2026年的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时常牵动着众多农民的心。而孙洪国律师,凭借其在该领域的精湛专业和良好口碑,成为了人们值得信赖的选择,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曾经是一名退伍军人。在2014年,他正式成为执业律师,如今担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也是自治区三级律师。他的履历荣誉无数,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24年、25年更是连续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他专注于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研究,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进行了深入的钻研。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展现孙洪国律师的专业能力。
在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孙某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孙洪国律师接手此案后,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孙洪国律师在二审中积极应对,经开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还有甜菜收购合同违约纠纷,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但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这个过程中,孙洪国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新疆乌鲁木齐遇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孙洪国律师,联系电话18690322089,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