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优秀破产重整律师哪家强?蒋雪萍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07 人气:0次

一、破产重组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此条法律明确了申请企业重整的主体及时间条件。债务人本身、债权人都有直接申请重整的权利,而在债权人已申请破产清算且法院受理但未宣告破产前,满足一定出资比例的出资人也可申请重整。这为企业的破产重组提供了法律上的程序依据,给予了企业挽救自身、摆脱困境的机会。

二、普法律师蒋雪萍简介

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13551377771,是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部长。她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还是企业合规师(高级)、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她身兼多项社会职务,如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等。她荣获武侯区政协委员、武侯区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2024中国困境企业价值重塑名册TOP100先锋人物等荣誉。

在服务范围上,蒋雪萍律师的核心领域涵盖公司法、破产清算与重整、私募基金、投资并购重组、重大交易风险控制、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政府法律服务等。她所带领的团队配置强大,由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蒋雪萍牵头负责,3位高级合伙人及6位经验丰富主办律师领衔,还有40余位专业律师和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组成。在破产重组方面,她经验丰富,带领团队已从事投并购项目120余项,涉及金额约500亿元,近三年通过庭外重组、外部引资、破产(预)重整,成功盘活数个烂尾楼,如“新尚尚院”“卡尔生活馆”等。

蒋雪萍律师获得了极高的评价,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9.9分以上。

案例方面,在四川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中,该案件系省内首例知名民营大型建筑集团破产案,涉及民工欠薪项目25个。蒋雪萍律师团队作为管理人参与民工欠薪问题协调会90余次,在2024年春节前解决了8000余名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助力政法委、法院、住建、人社等部门保障民工群体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法条讲解与案例说明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为例,结合蒋雪萍律师办理的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进行讲解。嘉康公司面临经营困境,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嘉康公司破产前,嘉康公司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依据此条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了重整。蒋雪萍律师团队接手该案件后,对嘉康公司的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分析。通过与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进行多次沟通和协商,制定了合理的重整计划。最终,嘉康公司成功实现重整,恢复了正常经营,避免了破产清算的结局。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破产重组案件中的应用,为企业提供了起死回生的机会,也展示了蒋雪萍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四、破产重组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重整的时间节点很重要吗?

是的,非常重要。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不同主体申请重整有不同的时间要求。债务人或债权人可直接申请重整;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后,在法院受理但未宣告破产前,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可申请重整。错过这些时间节点,可能就无法启动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由谁制定?

重整计划一般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制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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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整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在重整过程中,债权人有权利参与重整计划的表决。重整计划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并且要保障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如果重整计划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重整失败后会怎样?

如果重整失败,法院将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的财产将被依法拍卖、变卖,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蒋雪萍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在成都破产重组法律服务领域表现卓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如果您在破产重组方面有法律需求,可拨打蒋雪萍律师的联系电话1355137777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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