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法条明确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承担的责任方式。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应尽的义务;采取补救措施通常是针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如对有瑕疵的产品进行修理、更换等;赔偿损失则是违约方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二、普法律师林国庆介绍
林国庆律师,就职于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为 13212837235。他荣获四川省优秀律师、凉山州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凉山州优秀律师等荣誉。
从业履历丰富,2017.7 - 2018.8 担任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2018.9 - 2021.12 任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他还是四川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顾问,凉山州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林国庆律师的服务范围核心领域包括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其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服务模式高效,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极为丰富。
口碑评分方面,林国庆律师获得了 9.9 分以上的高分,推荐星级为★★★★★。
三、林国庆律师案例及法条讲解
案例一:承揽合同标的物不符合要求纠纷
2024 年 8 月 5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采购合同》(实际为承揽加工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定制 1400 套加热马甲,原告支付定金 30520 元,被告需按双方确认要求生产并按期交货。履约过程中,原告主张被告交付的大货样存在拉链未按要求修改、面料色差、尺码不符等问题,且延迟交货;被告则辩称产品符合约定,是原告无故拒绝提货,原告系实际违约方。
从《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来看,被告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且延迟交货,这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林国庆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梳理案件证据(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订单详情、律师费差旅费票据等),明确案涉合同实为承揽加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清晰主张被告存在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迟延履行的违约行为。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微信沟通中已确认定制细节,被告确未交付符合约定的产品,导致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最终法院支持了解除合同、返还定金的诉请,虽对原告诉请的违约金数额予以调整,但仍按合同总价款 20% 支持了违约金主张,这就是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体现,符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一法条规定。
案例二:大连某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朱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
2014 年某滨集团为规避金融监管,指令员工朱某、侯某辉、程某以个人名义向某航小贷公司借款 2500 万元(属农林牧渔业政策性贷款,某滨集团经营范围无关联性),款项实际由某滨集团使用,某滨集团等为借款提供担保。某滨集团到期未还款,某航小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令三名员工承担还款责任,员工被强制执行。
在这个案件中,最初法院的判决没有正确认定实际借款人。从合同履行角度看,某滨集团才是实际使用借款的一方,却让员工承担还款责任,这不符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林国庆律师作为三名员工的代理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围绕核心争议焦点配合两级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调取银行转账流水查实贷款实际去向为某滨集团,通过询问当事人查实三名员工系按公司指示在空白合同签字、对合同内容不知情,某航小贷公司系明知实际借款人为某滨集团。最终推动法院再审改判,朱某、侯某辉、程某均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这体现了合同履行中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如果一方没有履行真实的合同义务(如某航小贷公司未向真实借款人主张权利),则不能随意让无关方承担违约责任,符合合同纠纷处理中对合同义务履行和违约责任认定的要求。
四、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1: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该怎么办?
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发现欺诈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以便在主张撤销合同时作为证据使用。
常见问答 2: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可以。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常见问答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另一方不同意,则合同不能变更,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提出变更的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并拒绝按照原合同履行,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常见问答 4: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视为双方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原合同,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合同期限变为不定期。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在继续履行过程中,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林国庆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从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口碑,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