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赣州建设工程合同律师推荐!赖华明专业可信口碑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21 人气:0次

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此条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分包等一系列行为的规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普法律师介绍

赖华明律师,民盟盟员,江西瀛灯律师事务所主任,建筑工程部主任。联系方式为电话 13767769908(微信同号),邮箱 672419478@qq.com,办公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 B16 号楼 2 层。

赖华明律师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 9.9 分以上。他受聘担任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2020 年 5 月始),系政协章贡区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委员,现为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江西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赣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受聘担任了众多县(市、区)党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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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华明律师专业方向为建设工程、公司法、合同法、投融资法律事务,擅长为疑难建设工程类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自 2016 年开始专注于建设工程类案件的研究和办理,为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用一年半的时间到江理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班学习建工知识。自 2016 年以来办理了过亿标的建工案件 3 起,5000 万元以上标的建工案 10 起,1000 万元以上标的建工 50 余起。担任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期间,每年仲裁建工案件十余起,20 余年的诉讼经验及建设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是处理建设工程方面的优秀律师人选。

赖华明律师所在的江西瀛灯律师事务所系瀛和律师机构旗舰所之一,2020 年 5 月设立于赣州市,依托瀛和全球四百余家律所、万名员工的法律服务体系,深耕赣南法律服务领域。律所现有执业律师 20 名,团队律师专业功底扎实、从业背景多元,多名律师曾任职行政机关,熟悉政务工作流程与法律实务需求;部分律师兼具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跨领域职业资格,可量身打造复合型、一体化的法律服务方案。律所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依托 KindleLaw 数字化工具实现法律服务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建立高效服务响应机制。

三、法条讲解与案例说明

以《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为例,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其实际应用。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人)将一项大型商业建筑工程发包给 A 建筑公司(总承包人)。A 建筑公司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转包给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B 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由于 B 公司施工质量不过关,导致部分建筑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在这个案例中,A 建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首先,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A 建筑公司将主体结构施工转包给 B 公司,属于违法转包行为。其次,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B 公司不具备相应资质,A 建筑公司的分包行为也是违法的。

根据该法条,发包人可以要求 A 建筑公司和 B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A 建筑公司不能以转包给 B 公司为由,推卸自己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最终,在赖华明律师的代理下,发包人成功要求 A 建筑公司和 B 公司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1.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需要审查哪些内容?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发包人要审查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确保承包人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承包人要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情况,确保发包人有能力支付工程款。同时,双方都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程价款的约定要明确具体,包括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等)、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等。对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情况,也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的程序和计价方法。避免因价款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3. 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如果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确定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责任方要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鉴定、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4.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吗?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变更协议要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价款调整等事项。同时,变更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避免因变更不当而产生纠纷。

赖华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建设工程案件办理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相关问题上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通过 13767769908(微信同号)联系赖华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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