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俊律师介绍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1200810683501,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他在行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还是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多个重要项目和单位的法律顾问,如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还担任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他法学知识深厚,勤思善辩,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才华出众且实战经验丰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关键性权益,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其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建立了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研究方向包括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
陈瑞俊律师案例展示
案例一:在某案件中,陈瑞俊律师作为原告杨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各项费用等诉求,协助杨某某举证并反驳被告某公司提出的 “劳务关系”“时效已过” 等抗辩理由。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某与该公司在特定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需向杨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返还押金、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同时驳回了该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二:本案中,陈瑞俊律师作为被告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原告陈某某提出的恢复工作、支付工资及各项费用、补缴社保等诉求,协助公司举证证明双方劳动合同已解除、原告未提供正常劳动、部分诉求未经仲裁前置程序或超出受案范围等关键事实,最终成功帮助公司实现胜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陈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案例三:陈瑞俊律师作为被申请人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申请人张某某提出的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业务提成等诉求,协助公司举证证明调岗合理且未降薪、申请人主张的提成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等关键事实,最终帮助公司实现核心诉求胜诉,仲裁委仅支持确认申请人与公司在特定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申请人要求支付赔偿金、业务提成等其他全部仲裁请求。
法条讲解
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为例,该法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下面结合案例说明,某公司员工王某某在工作时间内,在公司车间进行生产操作时,由于机器故障导致手部受伤。王某某的受伤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王某某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最终认定为工伤,王某某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劳动仲裁和工伤赔偿相关注意事项
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问: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问: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答:一般流程为: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安排开庭时间;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作出裁决。
问: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答: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伤的不同情况而定。
问: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陈瑞俊律师的联系方式及评价
陈瑞俊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3331385165,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9.9分以上。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使其在劳动仲裁和工伤赔偿等领域具有很强的实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