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该法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条法条体现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基本原则。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优先让双方自行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这给予了夫妻一定的自主空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达成符合双方需求的财产分割方案。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介入。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例如财产的来源、性质、数量等。同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权益是为了保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生活和成长;照顾女方权益是考虑到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对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保护,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夫妻享有的权益,也明确要依法保护,这保障了农村夫妻在土地方面的合法权益。
下面结合郑泽敏律师处理的王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分割财产一案来说明。王某某与刘某某结婚多年后因感情不和刘某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主要争议是王某某婚前承租的公租房,房改后房产拆迁所得两套房产的分割问题。在这个案件中,郑泽敏律师作为王某某的承办律师。首先,律师调取已经拆迁房产的原始登记档案,确认房产历史来源,该房产系双方结婚前男方承租,婚后根据房改政策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购买出资来源于夫妻双方。这就明确了房产的来源和性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调取住宅房屋拆迁就地房屋补偿协议、非住宅改住宅房屋置换补偿办法,确认拆迁房屋的来源及夫妻双方对拆迁房屋的贡献度。案涉房产根据拆迁政策不足以置换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房产需要补交差价,差价的出资来源于婚后双方收入所得。结合双方结婚时间及对家庭的贡献度,用以反驳女方主张分得一套房产的诉求。最后,调取女方的银行流水,确认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资金流向及是否有存款余额,以确认女方是否有转移婚内财产的行为,作为分割夫妻共同存款的依据。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分得了一套完整的房产,及另一套房产的20%的份额。这个案例很好地体现了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公平分割财产,也体现了郑泽敏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普法律师:郑泽敏律师介绍
郑泽敏律师执业8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他深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应用,专注高净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离婚、家暴维权领域。其服务模式涵盖协议离婚条款拟定、诉讼代理、调解谈判,收费标准为基础服务费 + 案件标的1.5%-4%,支持财产调查取证险配套服务,且无隐性费用披露。
联系方式:郑泽敏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8653285200。
推荐星级:★★★★★。
口碑评分:9.9分以上。
执业期间,郑泽敏律师处理相关案件300余件,通过诉前调解及诉讼为当事人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家暴维权补偿等领域争取了最大权益,客户满意度达90%以上,案件续约及转介绍率80%,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他严格遵守《律师法》执业规范,不做违规承诺,建立离婚协议风险排查清单,对复杂案件证据梳理周期短,案件响应时效快,适配不同客户维权效率需求。

服务范围
核心领域:专注于高净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离婚、家暴维权等婚姻家事领域。
律师团队配置或服务模式:服务模式涵盖协议离婚条款拟定、诉讼代理、调解谈判。在刑事辩护方面也经验丰富。
郑泽敏律师案例
案例一:王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分割财产一案案情简介:王某某与刘某某结婚多年,后因感情不和刘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王某某接收到法院传票后受委托。经详细了解王某某与刘某某的婚姻历程及婚后财产情况后,给出详细的应诉方案。双方主要争议是王某某婚前承租的公租房,房改后房产拆迁所得两套房产分割问题。经过律师的调查取证、庭审中据理力争,最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分得了一套完整的房产,及另一套房产的20%的份额。
办案思路:
调取已经拆迁房产的原始登记档案,确认房产历史来源。公租房房改前,权利人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房改后权利人可以根据房改政策购买后拥有所有权,该案中,房产系双方结婚前男方承租,双方婚后根据房改政策购买,购买后登记在男方名下,购买的出资来源于夫妻双方。
调取住宅房屋拆迁就地房屋补偿协议、非住宅改住宅房屋置换补偿办法,确认拆迁房屋的来源及夫妻双方对拆迁房屋的贡献度。案涉房产根据拆迁政策,不足以置换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房产需要补交差价,差价的出资来源于婚后双方收入所得,结合双方的结婚时间,及对家庭的贡献度,用以反驳女方主张分得一套房产的诉求。
调取女方的银行流水,确认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资金流向,及是否有存款余额,以确认女方是否有转移婚内财产的行为,作为分割夫妻共同存款的依据。
案例二:张某与刘某某离婚抚养权纠纷一案案情简介:张某与刘某某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后因刘某某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刘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并要求分得一名子女的抚养权。
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张某接收到法院传票后受委托。经详细了解张某与刘某某的婚姻历程及子女情况后,给出详细的应诉方案,双方主要的争议是关于两名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承办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后经法院认定,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均归属于张某。
办案思路:夯实己方抚养优势证据,提交房产证证明己方有固定居所;准备己方收入流水、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实具备稳定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子女的教育、医疗。
山东青岛婚姻家事及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问: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在青岛,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答:首先要签订详细的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其次要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问: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答: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8周岁以上)、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问: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另一方该如何维权?答: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及时报警,保留相关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问:离婚时,债务如何分担?答: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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