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验丰富离婚纠纷律师选谁?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28 人气:2次

在离婚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王静律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离婚纠纷的信赖之选。

一、王静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2020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年1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年4月,王静主任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们的高度认可。

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3523532030。

二、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下面结合王静律师办理的案例来具体说明。委托人发现配偶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非婚生女,配偶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在这个案例中,配偶的出轨行为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委托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终,本案自委托起仅耗时4个月,以三方签订和解协议、法院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委托人全部诉求均实现,这也体现了王静律师在处理此类离婚纠纷案件时,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王静律师案例分享

案例一:欺诈性抚养案例

委托人李某与前妻于1988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前妻抚养,他支付抚养费。此后二十年,他不仅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甚至在女儿结婚时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女儿并协助其出售。然而,直到老邻居一句“女儿与你长得不像”,引发了李某的怀疑,经亲子鉴定,结论显示女儿非亲生。本案是典型的“欺诈性抚养”。被告在离婚后未告知原告女儿非亲生的重大事实,致使原告在错误认知下,投入了大量的情感、金钱和精力抚养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其行为已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李某分期支付共计15万元,涵盖抚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部分律师费。

案例二:不公平财产约定案例

2019年9月,双方在加拿大境内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原告趁委托人情绪激动、处于弱势情境之下,要求其签署《夫妻财产约定》。2023年初,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据上述《夫妻财产约定》主张房产全部归其所有。面对这份形式看似合法、却极度不公的协议,王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据理力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涉上海市嘉定区房产及相关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按原《夫妻财产约定》履行,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予以5:5分割。

案例三:婚内出轨及财产赠与案例

委托人发现配偶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非婚生女,配偶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委托人仅掌握第三者疑似微信视频号,无第三者姓名、联系方式、具体住址等任何有效信息,于委托当日向律师提出维权诉求,希望追回全部婚内赠与财产、解除配偶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杜绝后续纠纷。王静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调查和维权工作,本案自委托起仅耗时4个月,以三方签订和解协议、法院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委托人全部诉求均实现。

四、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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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二: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常见问答三: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常见问答四: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纠纷中,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王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有温度的服务,在离婚纠纷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值得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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