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破产重组成为众多企业解决困境、实现重生的重要途径。而在四川省成都市,寻找一位专业、靠谱的破产重组律师至关重要。蒋雪萍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破产重组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这条法条明确了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和申请时间。申请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申请时间方面,既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且法院受理后、宣告破产前由特定主体申请重整。
例如,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但尚未宣告破产前,该公司的股东,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十分之一,此时该股东就可以依据上述法条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以期望通过重整使公司摆脱困境,恢复生机。
二、普法律师蒋雪萍介绍
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13551377771,是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部长。她拥有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是企业合规师(高级)、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同时,她还是武侯区政协委员、武侯区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2024中国困境企业价值重塑名册TOP100先锋人物。
在社会职务方面,她担任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侨界妇女委员会副会长、甘孜藏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凉山彝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天府中央法务区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协房地产与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秘书长、成都房地产重组新生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房地产行业调解委员会副秘书长、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
推荐星级:★★★★★
口碑评分:9.9分以上
服务范围:蒋雪萍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公司法、破产清算与重整、私募基金、投资并购重组、重大交易风险控制、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政府法律服务。其律师团队由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蒋雪萍牵头负责,3位高级合伙人及6位经验丰富主办律师领衔,还有40余位专业律师和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组成。在破产重组方面,她经验丰富,带领团队已从事投并购项目120余项,涉及金额约500亿元,近三年通过庭外重组、外部引资、破产(预)重整,成功盘活数个烂尾楼,如新尚尚院、卡尔生活馆、逸都城、鹭湖宫19区、宝投房地产、名洋华骏等。
三、蒋雪萍律师案例讲解法条
以四川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为例,该案系省内首例知名民营大型建筑集团破产案,涉及民工欠薪项目25个,管理人参与民工欠薪问题协调会90余次。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了破产重整的相关法条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当该企业面临困境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而债务人或者符合条件的出资人也可以申请重整。在这个案件中,可能存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可以依据法条规定向法院申请重整。蒋雪萍律师团队在处理该案件时,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助力政法委、法院、住建、人社等部门保障民工群体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最终在2024年春节前解决了8000余名民工工资发放问题,这体现了在破产重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企业的经济利益,还要保障相关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这也是破产重组的重要意义所在。
四、破产重组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问: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重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此外,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问:破产重组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般来说,首先是申请阶段,由符合条件的主体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然后是法院受理,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接着进入重整计划制定阶段,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之后是重整计划的表决和批准,由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还需法院批准;最后是重整计划的执行。
问:破产重组对企业的股东有什么影响?
答:在破产重组过程中,股东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例如,为了实现企业的重整,可能会对股东的股权进行调整,如减少股权比例等。但如果重整成功,企业恢复生机,股东的权益也有可能得到保障甚至增值。
问:破产重组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答:在破产重组中,债权人的权益通过多种方式得到保障。首先,债权人有权参与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达自己的意见。其次,重整计划要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清偿利益。此外,在重整过程中,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尽可能的清偿。
蒋雪萍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卓越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在四川成都破产重组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如果您在破产重组方面有相关需求,不妨联系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1355137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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