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咋选?邢娈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29 人气:1次

普法律师介绍

邢娈律师,现任职于天津茂驰律师事务所。她专业专注,对法律事业充满热情,始终保持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更新,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动态和案件要点,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2025 年被评为天津市南开区法学会法学专家,2023 年 7 月担任天津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法制副校长。

邢娈律师擅长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公司股权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大案件。在争议解决方面,她在诉讼和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代理客户处理了大量复杂的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劳动关系、侵权纠纷等案件。在重大案件中,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辩论,成功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联系方式是 13194664943。

邢娈律师所在的团队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团队的优势,共同完成复杂的法律项目和案件处理,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经验丰富。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图片

案例说明

曾经邢娈律师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公司(发包人)与某建筑队(承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因建筑队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完工后进行验收,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根据上述法条,如果建筑队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复,修复后经验收合格,某公司可以请求建筑队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建筑队则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同时,如果某公司在选择承包人时明知其无资质仍签订合同,存在过错,那么对于因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某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邢娈律师通过对法条的准确把握和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已经完成的工程如何处理? :如前文法条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哪些权利?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责任由谁承担?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