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找刑事辩护律师?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30 人气:1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2020 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 -- 《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王静主任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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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们的高度认可。其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王静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能够组织专业的律师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法条讲解:以强奸罪中“轮奸”情节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案例说明

2024 年 5 月 24 日,被告人李某一与李某二共谋轮奸妇女,以间接暴力压制其反抗,被害人经激烈反抗后逃离,二人皆未得逞,强奸未遂无争议,但对于是否认定“轮奸”产生了分歧。检察院抗诉,王静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在辩护过程中,王静律师详述了轮奸的五种观点,并逐一进行论证。她指出,轮奸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在本案中,虽然李某一和李某二有轮奸的共谋,但由于被害人的激烈反抗,二人最终均未得逞,从犯罪的完成形态来看,不符合轮奸既遂的标准。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对于轮奸情节的认定不能仅仅依据共谋,还需要考虑实际的行为和结果。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王静律师的意见,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三、王静律师部分刑事辩护案例

伤害案件辩护:2024 年 5 月 9 日,报警人吴某某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某小区居委会办公室内因琐事发生纠纷,当事人坚称没有实施伤害行为,被害人伤势并非由其造成,且之前赔偿只是为了息事宁人。王静律师作为辩护人,结合现场证人证言、被害人本人陈述,对致伤机制进行详细的论述,提出现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未实施伤害行为。后检察机关采纳意见,最终案件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解除取保。
诈骗案件辩护: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8 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以自己实名微信号假冒一女性身份“陈某”,以“陈某”名义与被害人李某某网恋交往,期间,刘某某以“陈某”身份虚构其住院看病、偿还他人借款、日常消费等理由,多次骗取李某某人民币共计 137602.4 元,后被刘某某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刘某某现已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李某某谅解。王静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把握人为分案,本案情节确实较轻的基础条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目的性限缩解释,最后法院采纳其意见,适用缓刑。
非法经营案件辩护:犯罪嫌疑人朱某注册并使用微信,按照群内派发的刷单任务及要求,负责使用其本人名下的多个手机号在外卖平台虚假下单并写好评,以此以不正当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从而获取好处费。朱某到案后,对其通过刷单的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的行为供认不讳。经司法审计,犯罪嫌疑人朱某在刷单的交易金额为 73672.62 元人民币,微信收到款项金额为 129772.42 元。王静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刷单炒信”与非法经营行为不具有相当性,且未侵害国家经营许可制度,即便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朱某具有从犯、坦白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经营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最终该意见被检察机关予以采纳。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在刑事案件中,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当事人就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为其进行辩护;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律师还会为其辩护吗? :会的。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即使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律师也可以为其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保障其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的罪名、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收费方式有按阶段收费和一次性收费两种。具体的收费情况需要当事人与律师进行协商,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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