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选资质齐全医疗纠纷律师,李伟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30 人气:1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李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他于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丰富的执业经验。李伟律师不仅是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还是法税律师、高级合同审查律师以及投资项目分析师。他擅长企业法律顾问、税务、医疗、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股权纠纷、民商事及其他非诉专项法律服务。

在服务范围方面,李伟律师带领专业的律师团队,以高效的工作模式及创新的工作方法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核心领域涵盖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尤其在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方面表现出色,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尤为丰富。他还担任多家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公立的某医院、某人民医院、某中医院等,以及私立的某明好医院、某国宾医院、某小米熊医院等。其联系方式为18653285200。

二、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条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且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说明

案例一:李伟律师代理患方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为四川籍女性,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诉讼活动。经法院审理查明,四川省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最终,法院判决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这个案例体现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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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李伟律师代理院方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

上诉人(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法院经审理认定,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驳回,且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表明,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存在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符合该法条的规定。

三、李伟律师案例

案例一: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

2025年11月4日,该案件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原告为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庭审诉讼活动,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

案例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

2025年9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四、医疗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如何收集证据?

患者可以收集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保存与医疗行为相关的票据、费用清单等;还可以收集证人证言等。病历资料是医疗纠纷中非常重要的证据,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病历。

2.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 医疗鉴定在医疗纠纷中起到什么作用?

医疗鉴定可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等。医疗鉴定结论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4. 患者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时应注意什么?

患者与医疗机构协商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明确自己的诉求。协商过程中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要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是否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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