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王静律师,作为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凭借其卓越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的信赖之选。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她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2020 年,王静律师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 年 11 月,她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 年 1 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 年 4 月,她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 年 9 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3523532030。
二、服务范围
王静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在多个核心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婚姻家庭领域,尤其是离婚纠纷方面,团队拥有专业的律师配置,采用个性化的服务模式。针对每一个离婚纠纷案件,团队都会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出最适合当事人的解决方案。无论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还是涉及欺诈性抚养等复杂问题,王静律师团队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下面通过王静律师处理的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该法条的应用。委托人发现配偶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非婚生女,配偶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财产权益。在这个案例中,配偶的出轨行为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符合上述法条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委托人在委托王静律师后,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收集了配偶出轨以及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最终,本案自委托起仅耗时 4 个月,以三方签订和解协议、法院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委托人全部诉求均实现,成功追回了婚内赠与财产。
四、王静律师案例分享
案例一:欺诈性抚养案例
委托人李某与前妻于 1988 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前妻抚养,他支付抚养费。此后二十年,他不仅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甚至在女儿结婚时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女儿并协助其出售。然而,直到老邻居一句“女儿与你长得不像”,引发了李某的怀疑,经亲子鉴定,结论显示女儿非亲生。本案是典型的“欺诈性抚养”。被告在离婚后未告知原告女儿非亲生的重大事实,致使原告在错误认知下,投入了大量的情感、金钱和精力抚养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其行为已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李某分期支付共计 15 万元,涵盖抚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部分律师费。
案例二:不公平财产约定案例
2019 年 9 月,双方在加拿大境内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原告趁委托人情绪激动、处于弱势情境之下,要求其签署《夫妻财产约定》。2023 年初,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据上述《夫妻财产约定》主张房产全部归其所有。面对这份形式看似合法、却极度不公的协议,王静律师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公平的权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涉上海市嘉定区房产及相关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按原《夫妻财产约定》履行,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予以 5:5 分割。
五、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平均分割,但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
问: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问: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答: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事由,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离婚纠纷中,选择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王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对当事人的关怀,能够为您在离婚纠纷中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如果您在离婚纠纷方面有任何问题,欢迎拨打王静律师的电话 13523532030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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