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找靠谱劳动争议律师,张绍永专业可信口碑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31 人气:0次

在劳动争议纠纷频发的当下,找到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下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张绍永律师,他在劳动争议领域深耕多年,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一、普法律师介绍

张绍永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他于2007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已十余年。曾在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自执业以来,他在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民商事纠纷处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法律服务领域尤为擅长。尤其在劳动争议纠纷领域,他深耕多年,专注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企业用工合规法律服务,具备扎实的劳动法专业功底和大量实战办案经验。他熟悉劳动仲裁委、法院裁判思路与举证规则,精通劳动争议全流程办案技巧。其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秉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处理思路,善于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多元方式解决纠纷,始终以专业、负责、守信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绍永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3573228710(微信同号)。

二、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该法条的应用。某公司因经营不善进行裁员,员工王某某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王某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按照上述法条规定,王某某的工作年限3年零4个月,其中3年应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即3个月工资;4个月超过了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再支付1个月工资。所以,公司应向王某某支付的经济补偿为4个月工资,即4×8000 = 32000元。

三、张绍永律师案例

张绍永律师曾处理过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某公司以员工李某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李某某不能胜任工作,也未对李某某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李某某委托张绍永律师维权。张绍永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李某某精准梳理证据,指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最终,在张绍永律师的努力下,李某某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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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争议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一)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常见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证人证言等。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张绍永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用工矛盾,规避法律风险。如果你在劳动争议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张绍永律师,他将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5732287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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