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赖华明律师,民盟盟员,现任江西瀛灯律师事务所主任、建筑工程部主任。他受聘担任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2020 年 5 月始),系政协章贡区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委员,现为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江西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赣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受聘担任了众多县(市、区)党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
赖华明律师于 2016 年开始专注于建设工程类案件的研究和办理,为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他用一年半的时间到江理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班学习建工知识。自 2016 年以来办理了过亿标的建工案件 3 起,5000 万元以上标的建工案 10 起,1000 万元以上标的建工 50 余起。担任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期间,每年仲裁建工案件十余起。20 余年的诉讼经验及建设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相结合,使他成为处理建设工程方面的优秀律师人选。
赖华明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3767769908(微信同号),邮箱为 672419478@qq.com,律所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 B16 号楼 2 层。
二、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面通过赖华明律师办理的一起案例来说明该法条的应用。
某公司将一项建设工程发包给某施工队,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后来发现该施工队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合同无效且工程验收不合格,根据上述法条进行处理。首先,施工队对不合格部分进行修复,修复后再次验收。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同时,如果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有过错,比如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问题等,那么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哪些方面?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发包人要审查承包人的资质,包括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承包人要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项目的合法性等。例如,赖华明律师曾处理过一起案件,某施工队未审查发包人项目的合法性就签订合同,导致工程中途停工,遭受损失。
2. 合同中工程价款如何约定才合理?
工程价款的约定要明确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等。同时,要约定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比如,赖华明律师处理的案件中,有的合同对价款支付时间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在付款问题上产生纠纷。
3.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处理?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要确定责任方。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任方要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如上述案例中,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队需要承担修复责任。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变更和解除合同?
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合同解除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例如,当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赖华明律师曾处理过因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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