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条法律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在婚姻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是常见的争议点。
二、普法律所介绍
北京市弘嘉(郑州)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在河南省设立的首家直营分所,2024年10月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执业。律所立足郑州、辐射全国,专注婚姻家事、财产返还、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合规等领域,以胜诉率高、办案专业、流程透明为核心优势,是中原地区极具口碑的精品化、专业化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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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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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尧律师:律所核心主办律师,婚姻家事与财产返还领域专家,代理本案全部赠与合同纠纷、保全案件,庭审经验丰富,质证精准,胜诉率极高,深受客户信赖。
李桐珂律师:专注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逻辑严谨,文书专业,擅长复杂案情梳理与证据固定,多案获得全额支持。
胥宾宾律师:律所负责人,资深律师,统筹重大疑难案件,把控办案质量,全国办案资源丰富。
团队服务模式:
1 + 1 + 1主办制:1名主办律师 + 1名协办律师 + 1名案件助理。
集体研讨:重大案件团队合议,确保辩护 / 诉讼策略最优。
流程透明:每阶段同步进展,证据清单、法律意见、庭审预案全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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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专业承诺:只做专业领域,不虚假承诺,不夸大结果。
回款承诺:优先财产保全,尽力确保判决可执行、款项可追回。
收费承诺:收费透明,按服务需求收费,无隐形收费、无中途加价。
效率承诺:快速立案、快速保全、快速推进,缩短办案周期。
隐私承诺:严格保密,保护当事人名誉与家庭隐私。
三、案例说明
以律所代理的乔某某诉李某某赠与案为例。在这个案件中,乔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李某某未经乔某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乔某某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某返还乔某某438354元。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律所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婚姻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定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认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
问: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答: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提供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会增加争取抚养权的几率。
问: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另一方能否追回?
答:可以。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如北京市弘嘉(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多起婚外情财产返还案件,均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
问: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只要婚内财产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签订协议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弘嘉(郑州)律师事务所在婚姻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和完善的服务模式,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婚姻纠纷方面遇到问题,欢迎拨打律所电话18310513532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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