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选婚姻纠纷律师,程杰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1 人气:1次

在婚姻纠纷处理中,法律的准确适用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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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具备众多专业身份,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他荣获“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还是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同时,他所在团队是找法网杭州婚姻纠纷、房产纠纷专业站唯一指定团队 ,他本人是找法网杭州刑事专业站专邀律师,找法网2023年度杰出律师;“华律网”2021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年度最佳口碑律师、2024年度最佳合伙人律师;“法律快车”2023年度十大优秀律师、2024年度卓越律师。程杰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8868832993。

程杰律师业务专长涵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其律师团队经验丰富,在婚姻纠纷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大量的实践案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从案件分析、证据收集到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都能提供专业的服务。

二、法条案例说明

以程杰律师处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为例,涉事人朱某某与朱某明系姐弟,父母去世后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这起案件虽然是继承纠纷,但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与婚姻纠纷中的财产处理有一定关联。朱某明依据2006年父母公证遗嘱,主张登云阁某室房屋归其单独继承;朱某某认为应一并处理父母全部遗产(含两套房屋、存款、社保医保退费等),并依据2015年代书遗嘱、社区调解协议,主张登云阁房屋对应份额及小河路某室房屋平均分配,同时要求朱某明支付房屋使用权补助,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在这个案件中,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处理遗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先进行协商。但本案中双方协商无果,就需要法院介入。程杰律师介入后,主张将父母全部遗产一并审理,提交2015年《人民调解协议书》,论证协议系自愿签订、内容合法,主张小河路房屋按协议平均分配;针对登云阁房屋代书遗嘱,虽认可其形式瑕疵,但聚焦其他遗产(存款、抚恤金等)的法定继承分割,同时要求朱某明说明遗产支出明细。最终,成功推动法院认定2015年《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确立小河路房屋的平均分割规则,明确姜某某(朱某某母亲)名下银行存款、抚恤金及丧葬补助金的法定继承份额,确保朱某某获得50%应得权益,合理划分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分担比例,降低朱某某诉讼成本。这体现了在处理类似涉及财产分割的纠纷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3. 一方存在过错,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4.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应当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无法履行的条款。同时,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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