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龙律师,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 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 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9 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执业十七年。他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枣庄市律师代表。
赵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至今已成功办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其联系方式是 18063220011。他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受客户信赖。
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法条内容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说明
在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中,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当时,执法人员正在依法对某违规场所进行检查,张某某为阻止执法,与执法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威胁。
赵子龙律师介入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他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且张某某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阻碍执法,而是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做出的冲动行为。赵律师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入手,对控方证据进行了严格的质证。同时,他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了张某某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意见。最终,张某某获得无罪释放。
这个案例体现了赵子龙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法条的精准理解和运用,以及对案件细节的把握能力。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找到了辩护的切入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 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等。
3.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 刑事辩护的策略有哪些?
常见的刑事辩护策略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无罪辩护是指律师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从事实和法律角度进行论证;罪轻辩护是指承认被告人构成犯罪,但认为其犯罪情节较轻,应从轻、减轻处罚;量刑辩护则侧重于为被告人争取较轻的刑罚。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辩护策略。
总之,赵子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有刑事辩护方面的需求,可拨打 18063220011 与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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