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河南郑州服务好的取保候审律师,石闯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2 人气:0次

一、取保候审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此法条明确了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形,为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普法律师——石闯律师介绍

石闯律师是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27号19层1905号。石律师警校毕业,本科学历,已执业15年,且只专注于刑事案件。他曾从事多年公安刑事侦查工作,之后辞职转型成为一名刑事专业律师。这使得他熟悉刑事司法流程,更熟悉公安办理刑事案件内部操作规范及流程。

其服务范围核心领域包括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诈骗罪、掩隐罪、行贿、受贿、非公行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税类犯罪的辩护。石律师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服务模式上,以团队协作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取保候审方面经验丰富。其联系方式是132715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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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闯律师亲办案例与法条讲解

案例一:销假案件

在一个销假案件中,石闯律师成功打掉关键的定罪证据——鉴定报告,使得一个老板和3名员工,共4个人全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不起诉。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来看,当案件证据存在问题,犯罪嫌疑人可能不符合被羁押的条件时,就符合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因为证据不足意味着可能无法对其判处较重的刑罚。此时,石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甚至最终不起诉的结果,体现了对法条的准确运用。

案例二:销售假烟案件

在销售假烟案件中,石律师两次打掉审计报告,把犯罪金额从57万降低到23万,刑期从6年降到2年7个月,罚金也降了一倍。当犯罪金额降低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相对降低,更符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情形。石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精准把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量刑和可能的取保候审机会。

案例三:挪用资金罪案件

郑州航空港区某手机大厂前高管被控挪用资金罪339万,在经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后羁押7个月以后,在检察院认罪认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情况下,石闯律师在法庭上坚持无罪辩护,最后法院做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在羁押期间案件尚未办结,就符合“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四、取保候审相关注意事项

1.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 取保候审需要提供哪些担保?

取保候审有两种担保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3.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石闯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司法经验、对法条的精准理解和运用,以及专业的服务团队,在取保候审等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不妨联系石闯律师,联系电话:132715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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