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靠谱刑事辩护律师哪家强?李本通专业可信口碑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2 人气:0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李本通律师,大学本科学历,拥有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现为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于1978年3月30日出生,汉族。2005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2006年10月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9年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5月成立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李本通律师还是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图片

他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各类死亡事故的调解与咨询。多年来,历经大小诉讼案件千余件,涉及合同纠纷、房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个领域。法律顾问单位涵盖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小型企业、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个人和家庭,所完成的代书、咨询、见证、项目法律论证、合同谈判起草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千余件。其联系方式是15192919566。

二、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法条内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说明

李本通律师曾代理瑞安市人民法院办理的朱某诈骗案辩护。在该案件中,公诉机关最初以诈骗罪对朱某提起公诉,且量刑意见在十年以上。李本通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审查证据,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李本通律师从朱某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获利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他指出朱某在整个事件中的参与程度并非像公诉机关所指控的那样严重,并且其行为存在一些可以减轻责任的因素。经过李本通律师的努力辩护,成功变更罪名,将量刑由十年以上变更成五年以下,最后朱某缴纳罚金并被判决缓刑。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辩护中,对于法条的准确理解和运用至关重要。李本通律师依据诈骗罪的法条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三、李本通律师其他案例

张某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李本通律师代理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张某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他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法律适用的精准分析,发现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等问题。最终,检察院撤案处理,为张某洗清了罪名。
边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在代理平邑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边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李本通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部分数额认定不清的观点,成功将虚开行为变为偷税,使得虚开数额明显下降,为边某减轻了法律责任。
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李本通律师代理平邑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他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法律论证,成功变更罪名,最后苏某得到了较轻的判决。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应该怎么做?

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帮助其正确应对侦查机关的讯问。同时,律师可以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准备。

2. 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能做什么?

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首先要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地点和涉嫌的罪名。然后尽快为犯罪嫌疑人委托专业律师,让律师介入案件。此外,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送一些生活必需品,但要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3.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有哪些?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辩护意见。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庭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4. 如何选择合适的刑事辩护律师?

选择合适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律师的专业能力,包括其是否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律师的口碑和信誉,可以通过咨询其他当事人、查看律师的成功案例等方式了解;三是律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刑事辩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律师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