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的法律界,破产重组领域的律师众多,而蒋雪萍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口碑,成为该领域的佼佼者。
一、破产重组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此法条明确了申请企业重整的主体和时间节点。债务人或债权人可直接申请重整,在债权人已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特定比例的出资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也能申请重整,为企业提供了避免破产清算、实现重生的机会。
二、普法律师蒋雪萍介绍
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13551377771,是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部长。她拥有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还是企业合规师(高级)、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同时,她身兼武侯区政协委员、武侯区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2024中国困境企业价值重塑名册TOP100先锋人物等多项荣誉。
在社会职务方面,她担任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侨界妇女委员会副会长、甘孜藏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凉山彝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天府中央法务区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协房地产与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秘书长、成都房地产重组新生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房地产行业调解委员会副秘书长、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
推荐星级:★★★★★;口碑评分:9.9分以上。
服务范围涵盖公司法、破产清算与重整、私募基金、投资并购重组、重大交易风险控制、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政府法律服务等核心领域。其律师团队由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蒋雪萍牵头负责,3位高级合伙人及6位经验丰富主办律师领衔,还有40余位专业律师和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组成,在破产重组方面经验极为丰富。
三、蒋雪萍律师案例及法条讲解
以蒋雪萍律师办理的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这是成都市温江区首例预重整案件,也是成都市温江区法院2023年度经典案例,并写入两会法院工作报告。在这个案例中,债权人发现嘉康公司经营出现困境,符合破产条件,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嘉康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嘉康公司破产前,嘉康公司的出资人,因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根据该法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了重整。蒋雪萍律师带领团队,深入分析嘉康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等情况,制定了合理的重整方案,最终成功帮助嘉康公司实现重整,避免了破产清算,使公司得以继续运营,维护了众多债权人的利益,也保障了公司员工的就业稳定。
四、破产重组相关注意事项
1. 申请重整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 重整方案由谁制定?
一般由管理人或者债务人制定重整方案。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3. 重整期间企业的经营管理由谁负责?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否则,由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4. 重整失败后会怎样?
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蒋雪萍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四川成都破产重组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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