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吕冰律师,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行】部门【副秘书长】。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具备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
吕冰律师原为喀什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法院工作经验,这使其形成了“裁判者思维”与“律师辩护/代理视角”相结合的双重职业优势,深谙案件审理与仲裁裁决的规则与逻辑,能够精准研判案件关键节点,为客户提供前瞻性、系统性、合理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执业期间,吕冰律师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功底和经验,每年处理案件100件以上。他曾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多起诉讼、大型非诉项目。2025年,吕冰律师荣获“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同年还获得7面当事人致谢锦旗。其执业方向涵盖民商事争议解决、执行案件处理及企业法律风控等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尤为丰富。
联系方式:17709181051
二、法条讲解:《刑法》第三十七条
法条内容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案例说明
组织考试作弊罪不起诉案
被不起诉人李某(女,1995年生,专科文化),在2022年11月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期间,受安排参与考区带队工作。她将考生发送的试题转发至教师微信群,并同步给同案人员杨某、都某;接收作答答案后,转发至考生微信群及短信,供考生抄写。然而,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原因在于李某犯罪情节轻微,其主观目的是帮助学生通过考试、提升学校升学率,并无牟利目的。同时,她认罪认罚,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认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
被不起诉人韩某(男,1971年生,大专文化),在2025年10月13日晚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血醇浓度为156.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检察院同样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韩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不需要判处刑罚。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刑法》第三十七条在司法实践中为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吕冰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三、吕冰律师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李姓某与被告郭姓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11月至2023年9月,郭姓某多次以生活、生意周转为由向李姓某借款,李姓某以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出借,郭姓某仅归还1500元,尚欠93912元。李姓某多次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郭姓某认可本金数额,但不认可利息,希望调解。
吕冰律师作为李姓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代理本案诉讼活动。他协助李姓某梳理微信、支付宝、银行流水等借款证据,组织证据交换与质证;代表原告当庭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参与庭审辩论;推动案件审理进程,维护原告的合法债权主张。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判决郭姓某偿还本金93912元,并自2025年7月30日起按LPR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律师费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郭姓某承担。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问: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帮助?
答: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问: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律师还能为其进行辩护吗?
答:可以。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律师也可以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辩护,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吕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独特的双重职业优势,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民商事纠纷,吕冰律师都能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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