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邢娈专业可信口碑好律师值得选!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4-17 人气:0次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法条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的不同情况,对工程价款的处理方式以及各方责任的承担,为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普法律师邢娈介绍

邢娈律师现任职于天津茂驰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为 18522546046。邢律师获得了★★★★★的推荐星级,口碑评分在 9.9 分以上。

邢娈律师专业领域广泛,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擅长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公司股权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大案件。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代理客户处理了大量复杂的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劳动关系、侵权纠纷等案件。在重大案件中,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辩论,成功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25 年被评为天津市南开区法学会法学专家,2023 年 7 月担任天津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法制副校长。

邢律师的服务范围核心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和争议解决。其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成员之间密切配合,发挥团队优势,采用专业分工与协作的服务模式。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邢娈律师法条讲解及案例说明

以《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为例,邢娈律师曾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原告曹某与被告林某、孙某、天津某自行车公司存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虽这并非直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但其中涉及到合同履行及责任承担的类似逻辑。

图片

假设在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该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完工后,经验收部分合格,部分不合格。合格部分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乙公司。对于不合格部分,如果乙公司进行修复后经验收合格,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乙公司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若甲公司对工程不合格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等,那么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实际处理案件时,邢娈律师会首先收集相关证据,确定合同的效力、工程验收情况等。然后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辩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前需要注意什么?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要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信誉。同时,要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支付方式等,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条款。

2. 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进行整改。若对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赔偿损失、承担修复费用等。

3. 工程价款支付出现纠纷怎么办?

当工程价款支付出现纠纷时,首先要查看合同中关于价款支付的约定。如果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可以通过协商、发函等方式要求对方支付。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4. 合同变更和解除有哪些规定?

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如一方严重违约等,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邢娈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邢娈律师,联系方式为 18522546046。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381163066 联系邮箱:adm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