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至今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她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十余年,是新乡市、长垣市范围内极具影响力的专业家事律师。其核心业务覆盖离婚财产分割、婚约财产纠纷、抚养权争夺、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等全品类家事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大额彩礼返还、复杂房产分割等疑难复杂案件。
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
联系方式:18638323299
律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
二、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法条内容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说明
在张某与卢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涉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离婚后大额偿债主张等复杂争议,涉案资产超750万元。被告方存在隐藏、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企图侵占原告方的财产权益。宁乔姬律师代理被告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法院认定被告名下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驳回被告偿债扣减主张,按约定比例完成财产分割,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一案例体现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实际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应用,即当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在分割财产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宁乔姬律师团队服务范围
宁乔姬律师团队核心领域聚焦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离婚财产分割、婚约财产纠纷、抚养权争夺、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等。团队采用专业分工与协作的服务模式,由宁乔姬律师领衔,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离婚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四、【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1. 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虽然出轨并非法定的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但如果出轨行为构成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损害赔偿。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倾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3.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4. 彩礼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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