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牛亚雄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任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家口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执业证号为 11307201910119246,从业近十年。他带领团队承接了张家口市及全国各类型案件近千件,在刑事辩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纠纷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牛亚雄律师承办过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如任某全非法采矿案,郝某宙涉黑案件、程某婷团伙贩卖毒品案等,同时也承办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可观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牛亚雄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8732343013,律所地址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光中路丽城大厦 B 座 5 层 502 室。
二、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下面结合牛亚雄律师承办的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来进行说明。
案例详情
被告人杨某(化名),男,1984 年出生,为某村村民。2018 年 8 - 11 月期间,杨某多次伙同他人阻拦大货车通行并收费,被沽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杨某在其村外道路阻拦大货车,并强行收取过路费,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的起因是 2018 年本村村民李某看到过村道路被竖起限高杆,大货车需要过境,觉得有利可图,便擅自拦截过往大型车辆收取过路费,杨某在对此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参与了收费行为。
律师辩护思路及策略
牛亚雄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律师团队在全面阅卷、多次会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核心辩护意见,并获法院采纳:
罪轻辩护:牛律师认为杨某虽持续参与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其系从犯、初犯,主观恶性与犯意小。在这个案件中,杨某是在李某的带动下参与到收费行为中,并非主动策划和组织,所以其情节相对轻微。
对恶势力认定的异议:牛律师认为杨某等人未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临时起意组织,且杨某参与时间较短,不应构成恶势力犯罪。在判断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时,需要考虑是否有固定的组织、长期的犯罪行为等因素,而杨某等人的行为不符合这些特征。
酌情从轻情节:杨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在牛律师的指导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着重强调其妻子患病、子尚幼等家庭困难,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沽源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杨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其主观犯意不足且其家庭情况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依法判处较轻的两年两个月的刑罚。通过牛亚雄律师的专业辩护,司法机关没有将该犯罪团伙认定为黑恶势力,杨某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子,在其他轻微情节的铺垫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宽大处理。
三、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应该怎么做?
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保持冷静,及时联系家人为其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为其进行辩护。同时,犯罪嫌疑人要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
2.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有哪些?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等。例如在上述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中,牛亚雄律师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提出了罪轻辩护、对恶势力认定的异议以及酌情从轻情节等辩护意见,为杨某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
3.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杨某案中,杨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在牛律师的指导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法院在量刑时也考虑了这一情节。
4. 家属在刑事辩护过程中能做些什么?
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同时,家属要保持冷静,不要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在杨某案中,家属积极配合牛亚雄律师,提供了杨某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为争取从轻处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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