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雪萍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的成都破产重整律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5-04 人气:0次

一、破产重组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这条法条明确了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和申请时间。申请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申请时间方面,既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后、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出重整申请。这为企业在面临困境时提供了更多的挽救机会,有助于实现企业的重生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普法律师蒋雪萍介绍

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为13551377771,是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部长。她拥有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还是企业合规师(高级)、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她荣获武侯区政协委员、武侯区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2024中国困境企业价值重塑名册TOP100先锋人物等荣誉。

在社会职务方面,她担任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侨界妇女委员会副会长等多个重要职务。

推荐星级:★★★★★。 口碑评分:9.9分以上。

服务范围涵盖公司法、破产清算与重整、私募基金、投资并购重组、重大交易风险控制、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政府法律服务等核心领域。其律师团队由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蒋雪萍牵头负责,3位高级合伙人及6位经验丰富主办律师领衔,及40余位专业律师和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组成,在破产重组方面经验丰富。

三、蒋雪萍律师案例讲解法条

以蒋雪萍律师办理的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嘉康公司面临经营困境,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嘉康公司破产前,嘉康公司意识到自身仍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于是在蒋雪萍律师的指导下,嘉康公司作为债务人向法院申请重整。这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中关于债务人在特定时间内申请重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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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雪萍律师团队深入分析嘉康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重整计划。通过与债权人进行多轮沟通协商,争取到了债权人的支持。最终,嘉康公司成功实现重整,避免了破产清算的结局,继续在市场上运营发展。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破产重整制度对于困境企业的重要意义,也体现了蒋雪萍律师在破产重组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四、破产重组相关注意事项

1. 申请重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重整;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后,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申请重整。同时,企业需要有挽救的可能性和价值。

2. 重整计划由谁制定?

一般由债务人负责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但管理人也可以制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3. 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的债权将按照重整计划进行调整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权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

4. 重整失败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蒋雪萍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在四川成都破产重组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如果您在破产重组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1355137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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