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离婚纠纷律师周旭:实战经验丰富,为您排忧解难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9 人气:1次

重庆离婚纠纷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在重庆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周旭,他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周旭是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还是中国律师学院的律师,同时担任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不仅在刑事领域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专精于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在离婚纠纷方面更是有着独特的见解和出色的表现。

下面为大家介绍周旭律师代理的几起经典离婚纠纷案例。

文章插图

案例一:离婚纠纷(调解结案・梁平法院) 基本案情:原告龚某(女)与被告祝某(男)经介绍恋爱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二人因性格不合、日常琐事频繁争执,夫妻无和好可能,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原告委托周旭律师代理案件。 裁判结果(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子女均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自次年5月起,每月各向两名孩子分别支付生活费600元至年满18周岁,子女教育费、住院医疗费凭票据由二人各半分摊,抚养费分别转账至孩子微信/被告银行卡;原告需在约定年限9月前,一次性给付婚生女补偿款1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自行承担。

案例二:离婚纠纷(判决驳回离婚诉请・九龙坡法院) 基本案情:原告徐某(男)起诉与被告余某(女)离婚,主张双方分居满三年、女方存在家暴婆媳行为、三观不合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子女由己方抚养并由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余某委托周旭律师应诉答辩,主张感情未破裂、自身患病需要照料,不同意离婚。 裁判要点&结果:法院查明双方恋爱多年成婚、婚后生子,原告举证不足以证明家暴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夫妻矛盾为日常家庭摩擦,无根本性不可调和矛盾。判决驳回原告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案例三:离婚纠纷(调解结案・垫江法院) 基本案情:原告高某(女)起诉和被告周某(男)离婚,婚后生育两名女儿,因感情问题诉至法院,由其他律师代理。 裁判结果(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长女由原告独自抚养、次女由被告独自抚养,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无其他财产、债务争议,诉讼费减半由原告承担。

案例四:离婚纠纷(调解结案・梁平法院) 基本案情: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刘某(男)自由恋爱结婚,生育一女,婚后性格不合致使感情破裂,原告诉请离婚,原告委托周旭律师代理。 裁判结果(法院调解):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跟随被告生活,原告自约定年份起每年12月底给付抚养费10000元直至孩子成年;登记在原告名下车辆归原告所有,车辆剩余按揭贷款由原告独自偿还;被告名下合计19万元个人债务由被告自行清偿;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案例五:离婚纠纷(判决准予离婚・梁平法院) 基本案情:原告李某(女)与被告雷某(男)婚后生育两子,因感情出现问题,原告诉请离婚。

在这些案例中,周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他都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如果您在离婚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周旭律师,他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