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联系电话18907326686。
在湖南湘潭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里,交通事故纠纷时有发生,而专业的律师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李盛律师便是其中一位资深且靠谱的法律维权引路人。
李盛律师就职于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律所。该律所成立于2019年,是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开设的湘潭分所。目前拥有12名执业律师、1名实习律师及1名行政辅助人员。律所的执业律师大多执业年限超过10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并且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律所拥有270余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现代化的通讯和交通设备能全面及时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律所奉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规模化经营管理的办所方针,下设多个专门法律部门,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从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也未发生委托人投诉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
李盛律师本人出生于1981年9月11日,2010年5月开始首次执业。作为湖南省湘潭市本地执业律师,他有着良好的沟通能力,执业10余年里,办理了几百起案件,经验丰富,深受当事人好评,并且能很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他尤其擅长代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商事、刑事案件。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展现李盛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九级伤残·交强险双伤者限额分摊案
原告王某某(女)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某年2月,张甲驾驶小型汽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碰撞了王某某及另一路人,导致二人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驾驶人张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名行人无责。事故车辆登记车主为张甲父亲张乙,车辆仅在人保湘潭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行委托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3000元;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后仍维持九级伤残及三期结论。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伤残赔偿按城镇/农村标准、误工费务工真实性、护理费垫付抵扣、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承担等。由于事故存在两名伤者,法院对交强险医疗限额、伤残限额各预留50%给另一伤者。法院核定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九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275349.77元。最终判决人保湘潭某公司在交强险分摊限额内赔偿原告900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及鉴定费由肇事驾驶人张甲承担,共计赔偿185349.7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肇事方承担。在这个案件中,李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案例二:十级伤残·交强险 + 足额商业三者险全额理赔案
原告戴某某(男)在某年6月遭遇交通事故。当时邱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倒车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邱某某全责,戴某某无责。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 300万商业三者险 + 医保用药附加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原告住院117天,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117日、营养期90日,含后续门诊及取内固定后续治疗费、额外三期15天。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误工费按实际工资减少额计算、后续治疗费是否重复主张、取内固定三期是否重复计算、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等方面。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18000元,可在赔款中抵扣。法院核定的原告损失,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十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合计251000.65元。在李盛律师的努力下,为戴某某妥善处理了赔偿事宜,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湖南湘潭遭遇交通事故等纠纷,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不妨联系李盛律师,联系电话18907326686,电子邮箱879836965@qq.com,律所地址为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板塘段8号维也纳酒店20楼,律所电话0731 - 58611616。李盛律师将凭借他的专业和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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