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推荐:潘京广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案件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1 人气:1次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潘京广,他专注于离婚纠纷案件处理,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身兼多重身份,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

作为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潘京广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而作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同时也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他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在执业过程中,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多年来,他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专业擅长领域方面,潘京广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表现卓越,涵盖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同时,他还擅长处理民事侵权与纠纷(如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欠款追偿、邻里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劳动合同争议、工资拖欠、工伤认定赔偿、社保纠纷、经济补偿金争议)、民商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工程欠款、合作协议纠纷、合同违约维权)、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行政行为合规咨询、执法异议处理、行政纠纷对接、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以及基层诉前调解(婚姻家事、民间债务、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和解方案制定)。

这里有一个潘京广律师处理的经典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之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其中一台车辆为个人财产,另一台登记原告名下,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当全部驳回。

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且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且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且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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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由于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车辆则遵循登记等相关原则处理。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29835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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