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专业靠谱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1 人气:3次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的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

在东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律师——余建导,他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难题。

余建导律师有着独特的从业经历,他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得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对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十分精通。在合同纠纷领域,余律师专注于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处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他以独特的风控思维结合精湛的诉讼技巧,能够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从而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两个成功案例,来进一步了解余建导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清算责任纠纷

文章插图

原告是某电机供销贸易公司,被告为周某,案由为清算责任纠纷(原立案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后经法院纠正)。涉案独资公司由周某全资设立,在2024年4月 - 7月期间,该公司累计欠付原告货款30921元。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要货款,周某均未清偿。到了2025年2月,周某在明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承诺书,以简易注销方式将涉案公司办理注销。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要求周某承担付款及付息责任,在本案开庭时周某缺席未答辩、未举证。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921元;判令被告以30921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利息(原告庭审同意利息起算时间变更为最后一次催款日);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证据可证实涉案公司欠款事实,且无证据证明公司已还款;周某不实承诺注销公司,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作出的判决内容为:(1)周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0921元;(2)周某以30921元为基数,自最后一次催款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3)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周某负担。

如果您在合同方面遇到纠纷难题,不妨联系余建导律师,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让专业的他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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