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劳动仲裁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权益的保护伞。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该所的主任律师。他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以来,便专注于劳动人事法律事务,如今已成为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的主任。他身兼数职,不仅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还担任着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此外,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荣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目前担任着多个重要项目和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中,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还成为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同时,他还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勤思善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他展现出了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性的权益,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凭借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始终秉承着“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凭借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并且,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律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专业能力。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和推广备用金以及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首先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对仲裁裁决不服,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王某某与公司均不满意,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
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公司的抗辩理由如下:
公司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公司认为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公司主张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台的口头标准。
四、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年3月29日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为4000元,2023年3月升为主管后底薪变为6000元。该公司未与王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但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达1132000元。劳动者王某某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提成。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劳动者王某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公司提出的各项抗辩理由进行了逐一分析和反驳。对于公司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的说法,陈瑞俊律师通过对转账记录和工资表的仔细比对,指出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不能证明已结清工资。对于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观点,陈瑞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明备用金与劳动者的工作相关,应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在销售提成方面,虽然公司不认可5000元/台的口头标准,但陈瑞俊律师通过收集王某某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沟通记录、销售业绩等证据,充分证明了口头约定的存在。对于公司以劳动者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为由主张合法辞退无需赔偿的情况,陈瑞俊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王某某存在这些行为,且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未明确规定这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最终,在二审中,法院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这一结果离不开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他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陈瑞俊律师在这个案例中所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只是他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缩影。在日常的工作中,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每一个案件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会详细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案件情况,制定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仲裁相关问题时,都可以放心地将案件交给陈瑞俊律师。他会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如果你在石家庄遇到劳动仲裁方面的问题,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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