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陈瑞俊律师是口碑之选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2 人气:3次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不仅涉及巨额资金,还关系到众多企业和从业者的切身利益。在处理这类复杂且专业的法律问题时,有一位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他就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陈瑞俊律师。

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便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在行业内,他身兼数职,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如此丰富的履历和头衔背后,是陈瑞俊律师多年来在法律领域的深耕细作。他法学知识深厚,勤思善辩,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服务理念与体系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旦发生,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他更注重在事前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建议。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业务和需求,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合同条款,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在事中,陈瑞俊律师会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法律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他会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进行。如果纠纷不幸发生,他会迅速启动事后补救措施,凭借其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制定最佳的诉讼策略,全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陈瑞俊律师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个体系涵盖了从合同起草、审核到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会定期为客户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客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让客户在日常经营中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

经典案例剖析

下面通过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文章插图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正是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和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原告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应有的工程款和利息。

客户评价与社会认可

陈瑞俊律师的专业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许多客户表示,陈瑞俊律师不仅专业能力强,而且责任心重,能够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与客户的密切沟通,让客户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让客户感到安心。

在社会层面,陈瑞俊律师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他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公益活动,为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他的专业观点和建议也经常被媒体报道和引用,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权威声音。

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您解决法律难题。联系电话:13331385165 。相信在他的帮助下,您能够顺利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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