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的青岛,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而刘爱玉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劳动纠纷的可靠选择。
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的执业年限。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律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还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多年来,她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在劳动法、商事领域有着深入的法律理论研究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刘爱玉律师始终秉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劳动法、民商领域的专家,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同时,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能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她有着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方面,刘爱玉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例如在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案件中,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此前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并于9月30日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此案后,抓住核心争议焦点,即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她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所谓“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矛盾;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变更属于重大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乙公司既无协商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此外,刘爱玉律师还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如果您在青岛遇到劳动争议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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