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MCN主播纠纷律师李大为的联系电话是13880817940。
在成都的MCN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各类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而有一位律师在这个领域崭露头角,他就是李大为律师。
李大为是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的名誉合伙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还曾在加拿大英属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他不仅是成都市律师协会执行和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成都市成华区青年联合会委员、成华区司法系统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成华区青年企业家商会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理事,并且拥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律师)。
李大为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以及执行事务,在MCN机构娱乐法服务方面经验丰富。他对MCN机构的法律顾问事务以及主播违约合同纠纷案件有着大量的实务经验。
在处理主播违约合同纠纷案件时,李大为律师有着独特的方法。他能够指导委托人运用可靠的线上取证方式提前固定证据。而且,针对主播高发的违约情形和抗辩理由,他都有较为完善的应对方式和风险规避思路。他还会为合作公司设计完善的经纪合同以及配套运营规则文件,并协助公司通过大量的律师函催告,有效减轻诉讼风险和讼累,使大量违约主播案件在起诉前或诉前阶段就能达到良好的和解效果。通过与他的法务合作,MCN经纪公司能够有效减少主播违约发生率、降低诉讼风险,切实提高经营成效。
李大为律师还多次公开发表论文,他创作的文章曾获司法部中国普法网转载,并被专业书籍《正义女神不睁眼》(中信出版社)发表。其合作作品《浅议律师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专业作用》曾获得“成都市律师协会民营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论文评选三等奖” ,他本人还获得过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年度优秀志愿者”荣誉。
在主播违约诉讼方面,李大为律师代理不同的MCN机构起诉违约主播合同纠纷近百起,均取得不同程度的胜诉结果,切实达到了客户单位从源头治理违约的现实效果。例如他曾处理过这样的案例:
原告是某文化传播公司,被告是贾某、汪某等主播,审理法院是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案由为演艺经纪合同纠纷。核心合同模式是原告与主播签订《演艺经纪协议》,建立独家演艺合作关系;公司向主播出借直播声卡、麦克风、支架等设备并提供免费设备调试,约定主播每月直播有效天数不低于26天、每周不低于6天,每月直播时长不低于156小时、单日不低于6小时;合同约定主播单方违约、拒不履行直播义务的,需承担6000元违约金、公司维权律师费、未返还设备按市场价赔偿等责任。
以贾某演艺经纪合同违约案为例,2024年7月2日,某文化公司与贾某签订《演艺经纪协议》,合作期限至2025年1月2日。公司按约向贾某出借全套直播设备,设备含声卡、麦克风、支架及调试费合计3550元,贾某收到设备并完成调试后,仅短期直播便擅自停止演艺活动,单方提出解约,以收入低无力承担高额违约金为由拖延,且至今未返还直播设备。公司诉请确认合同解除、赔偿设备款355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支付违约金6000元、承担律师费3500元。法院审理后认定案涉《演艺经纪协议》合法有效,贾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直播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最终判决双方演艺经纪协议依法解除,贾某限期赔付设备款、违约金、律师费,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像这样的成功案例,李大为律师处理了很多,为MCN机构挽回了损失,维护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您在MCN主播纠纷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李大为律师,相信他能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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