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靠谱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为您解决离婚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5 人气:9次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晋江市,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穆海燕,她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穆海燕律师拥有17年的资深执业经验,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已经承办了上千件案件,为当事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十亿。

穆海燕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尤其是离婚纠纷,她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曾经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因感情不和闹上法庭。陈女请求判令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主张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陈女称,婚后全部家庭开支由自己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还长期对她辱骂、实施冷暴力,在她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基于自己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且身体受损的情况,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她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然而,被告吴男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他主张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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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海燕律师和陈实习律师作为陈女的代理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审理过程中,虽然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时,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最终,法院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驳回了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穆海燕律师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她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泉州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的咨询电话是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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