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攻争议,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7 人气:2次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的青岛,劳动争议领域活跃着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刘爱玉,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劳动争议案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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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常年投身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十分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成功案例。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刘爱玉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例。在职场中,“旷工辞退”常常成为某些企业管理的手段,但如果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不仅无法达到管理目的,还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很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由于不懂法而陷入被动,而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成为打破困境的关键。

基本案情如下:职工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照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正常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刘爱玉律师接手这个案件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从两个重要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宣称李某旷工,却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相反,在企业所谓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给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明显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存在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重要条款,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没有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除了这起案件,刘爱玉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还成功处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等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面对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时,她建立“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她始终秉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刘爱玉律师,联系电话为1526621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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