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陕西西安劳动纠纷诉讼律师王彪,口碑出众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8 人气:1次

陕西西安劳动纠纷律师王彪联系电话15109267249。

在2026年7月的陕西西安,劳动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彪。他以出众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在劳动纠纷的困境中保驾护航。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目前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此前也曾在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执业。在他的执业生涯里,参与办理了众多颇具影响力的劳动纠纷案件。就拿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这一案件来说,涉及人员众多,情况复杂,但王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顺利推进了整个流程,保障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他还承办过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数十名员工劳动纠纷案件,展现出卓越的办案能力。

文章插图

王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涵盖了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大量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类型。每一个案件,他都用心对待,为当事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因此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下面为大家介绍王律师曾办理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原告为陕某矿业公司,被告是张某,王彪律师担任被告代理人。张某于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岗位为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公司仅从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20日提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企业则主张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4月20日解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6.5年,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2023.4.20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案例二: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上诉人是A某实业公司,被上诉人是张某,关联用工主体为已注销的优某信息公司。张某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张某此后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2018.5 - 2023.5和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如果您在劳动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王彪律师,他会凭借专业素养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