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离婚纠纷,找穆海燕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8 人气:2次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领域,穆海燕律师是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人士。她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拥有17年的资深执业经验,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已经承办了上千件各类案件。

穆海燕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没有司法机关任职经历,但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深耕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

在核心业务方面,穆海燕律师擅长婚姻家事领域,尤其是离婚财产分割等细分领域。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众多的婚姻家事案件中,穆海燕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例如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的离婚纠纷案件。陈女诉请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还主张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她称在婚姻存续期间独自承担家庭开支,被告对其辱骂、实施冷暴力,且双方已分房分居、多年无夫妻共同生活。然而被告吴男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若离婚则要求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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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理查明,双方对婚姻登记、婚生子身份、房产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庭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法院裁判观点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所以不支持离婚诉请,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也不再审查处理。最终判决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适用法条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穆海燕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处理类似离婚纠纷案件时,能够精准地把握案件要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她已经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在泉州市,若你正面临离婚纠纷方面的困扰,不妨拨打穆海燕律师的咨询电话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相信她能为你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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