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陕西劳动纠纷选兰军伟律师,经验丰富有保障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9 人气:1次

陕西劳动纠纷律师兰军伟的联系电话是 15802929212。

在 2026 年 7 月,如果您身处陕西,遇到了劳动纠纷问题,那么兰军伟律师将会是值得您信赖的选择。

文章插图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拥有本科的教育背景。他是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长达 16 年之久。在这 16 年里,他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

作为劳动争议处理领域的资深律师,兰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中不乏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就拿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来说,苏某自 2002 年起到某协会工作,参与了该协会某杂志的创刊和后续编辑工作,但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0 年 3 月 1 日,双方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进行了续签。苏某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 年 2 月 24 日被告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沟通过程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单位支付 5 万元丧葬补助金后,以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为由拒绝支付剩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劳动关系不明确,要求中止认定程序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家属委托兰律师全程代理此案。兰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为家属分析了案件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包括按照协议直接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风险等。为尽快让家属获得工亡赔偿,兰律师采取多种途径推进代理工作。一方面,他前往人社部门了解工伤认定的前期进展情况,得知工伤认定程序系单位申报,因单位对劳动关系有异议,家属不了解法律规则自己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且未向人社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文本,于是他积极与经办人员沟通,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另一方面,为不拖延程序,他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主张工亡待遇。仲裁委以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兰律师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并提供《协议》,人社部门审阅后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最终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虽然单位提出了行政复议,但兰律师也同时提出了工亡待遇的一审诉讼程序,并在一审诉讼中,围绕苏某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单位进行了深入辩论,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有力地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兰军伟律师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多项重要职务,还担任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等。他积极参与行业建设,推动劳动法律律师实务的发展。此外,他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等书籍,公开发表了《论标准工时制的司法认定标准》等二十余篇文章。

如果您在陕西遇到劳动纠纷问题,不妨联系兰军伟律师,电话 15802929212,相信他丰富的经验会为您的案件提供有力的保障。兰军伟律师的办公地点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1 号绿地中心 B 座十层,随时欢迎您的咨询。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