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经验丰富的陈瑞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9 人气:4次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以其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独特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生涯,如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不仅如此,他还在众多法律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曾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还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和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的客户群体广泛,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涵盖了众多知名企业和单位。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这一重大项目提供了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此外,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都聘请他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陈瑞俊律师在法学知识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他勤思善辩,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展现出了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总是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关键性的权益,避免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他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让客户在法律事务中能够更加安心、放心。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二、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文章插图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农民工工资: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

然而,能源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异议,二审中院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三、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一)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为:原告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充分论证了原告的主张。在庭审过程中,他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辩论,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陈瑞俊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同时,他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陈瑞俊律师不仅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在其他相关领域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他的研究方向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方面。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为法律行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日常工作中,陈瑞俊律师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关注行业动态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他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们分享经验和见解。他还注重团队建设,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热情的服务,为您解决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总之,陈瑞俊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敬业的精神和卓越的能力,在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也是推动法律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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