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全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推荐:潘京广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0 人气:3次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备受关注,许多当事人在面临婚姻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时,急需专业靠谱的律师为其提供帮助。潘京广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离婚纠纷领域表现出色的专业法律人士。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拥有多重身份与专业优势,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身兼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这些丰富的经历使他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能力,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

在社会资质与公职任职方面,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他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深刻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而作为郑州市市级和区级的行政执法监督员,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同时也扎根基层执法监督一线,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在执业过程中,潘京广律师始终秉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他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潘律师在离婚纠纷等婚姻家事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问题。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个他代理的经典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

案例中,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然而,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具体包括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还称其中一台车辆为个人财产,另一台登记在原告名下,认为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当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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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在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却无有效证据支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于婚内共同财产。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而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此外,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但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且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根据《民诉法》举证规则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发现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可起诉分割),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方面,原告分得一半即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在车辆处理上遵循相关登记原则。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联系电话:1329835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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