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郴州经济合同律师推荐:王德新,深耕领域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0 人气:4次

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郴州的经济合同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德新。他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更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负责的处事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王德新律师于1994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同年9月便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30余年。他主要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及婚姻继承纠纷。在这3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每年至少处理20件以上的民事纠纷案件,对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认真负责,从不做虚假承诺,总是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胜诉,在百姓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1年成为专职律师。在此期间,他办理了大量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巧。他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熟知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及规则,业务精湛且待人真诚。他就职的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业务领域不仅覆盖湖南,甚至遍及全国。该律所还曾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团队协作能力突出,能够处理大案要案。

在为当事人服务时,王德新律师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以律师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待人真诚,立世以信,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定能为当事人指点迷津,帮助他们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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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两个实际案例来了解王德新律师在经济合同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基本案情是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付款项。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借条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无律师费承担约定,律师费非实现债权必要费用,不予支持。最终裁判结果是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基本案情为原告刘某因被告侯某、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资金周转,向其出借资金。原告先后多次银行转账、现金出借,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7200000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分文未还,原告诉至法院。被告抗辩借款仅为侯某个人债务,另一被告非借款人;约定利率过高,应按LPR四倍上限调整;部分借款为免息借款,不应计息;款项原为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延后。在审理要点方面,借条明确约定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予以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超出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裁判结果是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如果您在经济合同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的王德新律师,他会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您可以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3786598664,也可以通过快手号wdx4883655、抖音号w4883655进一步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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