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经济纠纷律师王雁楠的联系电话是15550655699。
在山东威海,经济纠纷的解决常常需要专业且可靠的法律支持。王雁楠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王雁楠,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是一名中共党员,同时也是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4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以来,她已在法律领域深耕12年。执业期间,她年均办理案件数量超百起,累计办理案件近千起。不仅如此,她还为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及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服务,并且办理过多起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等非诉案件。她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她在经济纠纷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王雁楠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在2021年,她被威海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威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其主办的威海嘉泰制衣有限公司重整案件更是被威海市律师协会等评为“典型案例”。她曾担任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威海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与合规专业委员会秘书,现任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威海市律师协会破产重组与并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近三年来,王雁楠律师的工作业绩更是十分亮眼。她办理诉讼案件年均过百起,同时为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威海日报社(威海报业传媒有限公司)、威海综保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以及其他企业提供诉讼、非诉讼(包括常年)法律服务。由于所在的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作为企业破产管理人,王雁楠作为管理人主要成员参与了多起破产企业清算、重整案件,如嘉泰制衣重整、城郊装饰清算等,对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公益活动方面,王雁楠律师也积极参与。她在执业期间,积极投身法律援助,热心于普法宣传活动,参加普法窗口值班活动,负责接待需法律援助的来访群众及接听群众电话。她还为多家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为6家村居提供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为学校提供常年普法讲座,为群众答疑解惑。
下面为大家分享王雁楠律师处理过的一些经典案例:
广告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原告为淏某冷暖设备公司,被告是威海某广播传媒单位。
案情简介:原、被告签订广播广告合同,原告预付广告费20万元,约定被告在约定期限内投放广告。但原告足额付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交广告样稿,一年广告发布期届满,广告未实际投放。原告以合同逾期未投放广告为由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全额退还20万元预付款;被告抗辩案涉广告费实质是第三方工程抵账款项、原告主体不适格,且因原告未提供广告素材致使广告无法播出,全部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裁判要点:广告合同约定固定发布起止期限,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原告诉请解除合同不予支持;原告预付全款却长期怠于提交广告稿件,对广告未投放存在重大过错,被告因缔约产生运营成本与预期收益损失;依据公平及诚信原则,酌定被告返还一半广告款项10万元,驳回原告剩余退款诉求。
裁判结果: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广告费10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双方平均分担。
金融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原告是农行某县域支行,被告为张某(自然人)。
案情简介:被告因房屋装修向原告申请抵押贷款,双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银行依约足额放款后,被告自放款次年4月起连续逾期还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宣布全部借款提前到期,起诉要求清偿剩余本金、欠付利息罚息,并主张抵押房产优先受偿;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未答辩举证。
裁判要点:借款抵押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逾期后银行有权加速到期、主张一次性结清全部债权;不动产已完成法定抵押登记,抵押权依法设立,债权无法清偿时银行可对抵押房产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被告缺席庭审,自行放弃举证、质证、抗辩权利,依法承担不利诉讼后果。
裁判结果:被告限期偿还剩余借款本金、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原告对案涉抵押房屋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王雁楠律师始终秉承精诚服务的态度,不断学习进步,如果你在山东威海遇到经济纠纷,不妨拨打她的联系电话15550655699,让专业的她为你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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