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曹芳芳,专业靠谱为您维权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20 人气:4次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在马鞍山的法律界,曹芳芳律师凭借着多年的专业积累和出色的业务能力,成为合同纠纷领域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自2013年起,曹芳芳律师便投身于法律事业,至今已执业10年以上,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她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了如指掌。

曹芳芳律师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不同行业的法律事务处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

在她的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令人印象深刻。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曹芳芳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包括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等。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曹芳芳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明确争议焦点为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最终,法院认定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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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还是民间借贷等各类合同纠纷中,曹芳芳律师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曹芳芳律师,联系电话18955531420,让专业的法律人士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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