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一位主任律师。陈瑞俊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独特的服务理念,在劳动仲裁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以来,在法律的道路上已经走过了多年的历程。他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同时在多个重要的法律组织中担任要职。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目前担任着众多重要的法律顾问职务。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这一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展现了其在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方面的卓越能力。此外,他还担任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这些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陈瑞俊律师不仅在职务上有着丰富的履历,更在专业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他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劳动报酬、垫付费用、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委托了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该公司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推广备用金、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先提起劳动仲裁,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3.29 - 2024.5.31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
要求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
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
要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公司的抗辩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台的口头标准。
四、案件基础事实
用工情况:2022.3.29王某某入职,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底薪6000元。公司与王某某之间无书面劳动合同、无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工资发放: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
销售业绩: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劳动者王某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他在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后,对各项诉求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针对公司的抗辩理由,陈瑞俊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对于工资发放问题,公司虽然声称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但由于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无法证明系对应月份工资,陈瑞俊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要点,为劳动者争取应得的工资。在销售提成方面,虽然公司不认可5000元/台的口头标准,但陈瑞俊律师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业务往来记录等,证明了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这样的口头约定,有力地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上,公司以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为由,声称合法辞退无需赔偿。陈瑞俊律师则仔细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发现公司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而且公司在辞退劳动者时也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因此,陈瑞俊律师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最终,二审法院在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和陈瑞俊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改判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也为劳动者王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对于企业来说,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远比事后的补救更为重要。因此,他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在研究方向上,陈瑞俊律师涉及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和对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
在石家庄的劳动仲裁领域,陈瑞俊律师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舵手,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在法律的海洋中指引方向,保驾护航。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难题。联系电话:13331385165。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